深圳一小区管理处主任拒不改正消防设施被拘留

2025-05-14 09:36:161584521968 1842

法制网深圳4月16日电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唐婷 深圳市一小区管理处主任因消防设施、器材损坏严重,无法正常使用,并拒不改正,近日被当地警方依法依法行政拘留。

  4月16日,深圳市南头派出所消防民警对辖区某小区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管理处消防设施、器材损坏严重,无法正常使用,拒不改正,且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值班人员张某未持证(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上岗。

  该小区管理处主任曾某在明知小区消防设施、器材严重损坏处于瘫痪状态,并且安排未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的张某在自动消防系统控制室值班,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为此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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